新余学院2016年 “专升本”
学生开学报到须知
一、报到时间:
2016年8月29日(周一)至30日(周二)8:00—17:00。
二、报到地点:
新余学院行政楼114室。
三、来校报到时须带下列材料:
1.《录取通知书》原件和准考证原件。。
2.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。
3. 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
4. 选择迁移户口的同学,请带《户口迁移证》原件到保卫处办理。
5.党团组织关系和考生档案交至所在学院。
四、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:
可在入学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,向家庭所在县(市.区)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(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)。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。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。
五、住宿安排:
学生报到后,凭程序表到学工处(宿舍管理科)安排住宿
六、温馨提示
1.请于2016年8月24日起登陆新余学院教务处首页http://218.64.252.139:93/查看入学事项须知报到信息。
2.学校将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21号)第八条规定,在报到后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复查。复查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信息、身体状况、录取资格、学历学位证书等。凡以虚假或伪造等手段取得录取资格者,学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。
3.请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,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,须于8月26日前向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提出书面请假,报学校批准后方可延迟。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或请假逾期一周未报到者,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。
祝你一路顺利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