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新余学院学生减免学费、困难补助及临时生活困难补助管理办法》,我院认真组织开展学生学费减免(困难补助)评审,经过学生个人申报,班级评议小组评定,学院审核,拟推选出喻强辉、欧阳乐鑫、薛文香、张汕平、蔡昊旻四位同学获2022-2023学年校学费减免(困难补助)。
如有问题请在公示期间(2023年5月22日 —5月 29 日)向学生科反映。以个人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,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他人负责的态度,实事求是,真实准确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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