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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“教学人人过关”活动的通知

点击数: 发布日期:2016-03-07

各二级学院(工训中心)、各部门: 

为切实提高广大教师的教学水平,加强教风、师德师风和教师业务能力建设,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需要,经研究决定,在本学期继续开展“教学人人过关”活动,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目的 

以迎评促建为契机,结合学校开展的应用型人才培养“教学观、质量观、人才观”教育思想大讨论,开展“教学人人过关”活动,旨在全面推进教师教育教学活动的规范和创新,促进教师教学能力发展,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,同时引导和促使各二级教学单位增强办学的主体性、责任性,自觉构建和不断完善本教学单位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。

 二、活动对象

本次“教学人人过关”活动的对象,包括各二级学院(中心)承担了理论课或实践课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(含专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)。

三、活动组织

本次“教学人人过关”活动,由教学质量评估与督导中心、教师发展中心、教务处联合组织,各二级学院(中心)具体实施。

四、活动项目及内涵

本次“教学人人过关”活动,从教学常规、教学基本功、教学方法三个单项进行考察评价。

1、教学常规,是对教学过程的最基本要求,是教学规律的体现。包括备课、上课、作业、辅导答疑、考评、实验教学等环节的基本要求。具体规定见《新余学院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》。

2、教学基本功,是教师必须具备的基本教学能力,包括:普通话与语言表达能力、粉笔字书写与板书设计能力、现代化教学手段使用能力、教材处理能力等。

3、教学方法,是指为了达到教学目的,完成教学任务,在一定的教学理念指导下的教师教与学生学相结合进行的方法。教师在教学中应根据专业和课程特色,体现“应用型人才能力培养”的价值取向,多尝试使用讨论式、案例式、情景式、翻转式、项目驱动式、探究式等教学方法,避免满堂灌、填鸭式教学。

 

 五、活动实施

    1、细化方案

各二级学院(中心)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“教学人人过关”活动领导小组,负责本单位此项工作的统筹安排、组织协调、业务指导和过关审核等工作。要根据本单位学科及专业特点,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、细化的“教学人人过关”活动实施方案和各单项评价标准,提交教学质量评估与督导中心审核。方案经过教学质量评估与督导中心审核同意后,方可执行。

2、考察评价

各二级学院(中心)依据本单位的实施方案,对教师进行查看教学资料、随堂听课看课(含理论课和实践课)、访谈学生等形式进行考察评价,对教师的每个单项进行评价、打分,最后分项由高分到底分作出排序,并按一定比例(自定比例),确定各单项不过关需参加培训的教师名单,报教学质量评估与督导中心。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将负责对这些教师开展针对性的培训。

3、总结提高

各二级学院(中心)根据考评情况进行总结,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。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个书面的《活动总结》,提交教学质量评估与督导中心,其内容包括本单位“教学人人过关”活动开展情况,整改情况,特色做法,经验与不足,有关建议等。

   六、活动要求

1、各二级学院(中心)应高度重视此次“教学人人过关”活动、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和领会本次“教学人人过关”活动的意义、要求,使教师认识到开展教学人人过关活动,目的是为了提升每个教师的职业素养、教学能力,促进教师专业发展,构建和完善二级学院(中心)教学质量保障体系,而不是搞形式、走过场和对教师分等级。同时,要指定专人负责活动方案的制定、实施、总结及各项统筹工作。

2、所有教师必须根据所承担的教学任务按业务归属参加相应二级学院(中心)的单项过关审核,无故不参加或拒绝参加者将按《新余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》(余学院党发〔2016〕2号)中相应条款追究当事人责任,同时直接列为教师发展中心的各单项培训对象。

3、各二级学院(中心)报送审核的“教学人人过关”方案中必须包括领导小组成员名单、各单项过关评价标准、各单项需接受培训人员的比例。

4、各二级学院(中心)领导小组应对教师各单项过关项目进行集中评议,形成集中评议意见,以书面和口头形式及时反馈给每个被评教师。

   5、教学质量评估与督导中心将组织校教学督导员对各单位“教学人人过关”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、跟踪。